国家政策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教育数字化的意见

2025-06-25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教育数字化的意见 教办〔2025〕3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教育数字化为重要突破口,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和塑造发展新优势,全面支撑教育强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育数字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坚持应用导向、治理为基,秉承联结为先、内容为本、合作为要,聚焦集成化、智能化、国际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加快形成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助力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为有效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立德树人,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提高网络育人能力。坚持应用导向,以深度应用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数字赋能,推动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和教育治理整体性变革。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培养学生高阶思维、思考判断能力、实践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顺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趋势,健全适应数字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强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区域协调,鼓励社会参与。坚持安全发展,筑牢可信可控安全屏障。坚持开放合作,深化国际交流,增强中国数字教育全球影响力。 二、深入推进集成化,建强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一)完善国家智慧教育“四横五纵”平台资源布局。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为枢纽,集成各级优质平台、资源、服务,逐步实现入口统一、资源共享、数据融通。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四大领域和德智体美劳五大版块建设汇聚精品资源。鼓励各地各校、行业企业发挥优势开发精品资源。基础教育建设覆盖国家课程教材、适配不同学情的精品课程资源和科学教育、文化艺术资源。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建设覆盖各学科的精品数字课程、虚拟仿真实习实践、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等资源。增加思政、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特殊教育、语言文字等资源供给。建设覆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老年教育、职业能力提升等终身教育资源。提升平台智能化水平,增强平台开放性,创新资源新形态,增强资源交互性,实现个性化智能推荐。完善资源开发、上线、应用、评价和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资源评价标准,分级分类开展动态评价,完善专家评估和用户反馈机制,实行数字资源收录和收藏证书制度,推进资源精品化、体系化、专业化,构建高质量资源供给生态。 (二)持续升级国家平台公共服务功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扩大教育公共服务“一网通办”事项。优化招生入学、考试评价、学籍查询、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查询、普通话等级证书查询等服务,优化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实习就业和行业企业招聘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出国留学全程在线服务,提升便捷性。 (三)推进国家平台全域深度应用。制定工作指南,明确省市县校各级工作重点和推进机制,遵循不同学段特点和规律制定应用策略,提升应用成效。推动各省(区、市)制定整体推进区域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省内平台、资源、服务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深入实施“同上一堂好课”、慕课西部行2.0计划、读书行动等,倾斜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应用,拓展备课授课、作业管理、班级管理、考核评价、家校沟通、课后服务等高频场景应用。深化名师线上工作室等建设,完善在线教研机制。 (四)推进教育数据集成和有效治理。建好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建设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教育数据共享网络,畅通数据循环。推动教育与国家人口、空间地理、经济社会、行业产业等数据互联互通。加强数据集成,打通学校、学生、教师全链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一数一源”,深挖教育数据富矿,构建大数据赋能教育治理新体系。 (五)加快构建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学习型社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出台资历框架标准,建设国家学分银行,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纵横贯通。加快建立学习成果认证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学分制的终身学习学历学位授予机制。建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终身教育板块。加快建设新形态国家数字大学,探索线上非学历、学历教育学分认证及学历学位授予新机制。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建好国家老年大学。 三、全面推进智能化,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 (六)加强人工智能等前瞻布局。加快建设人工智能教育大模型。完善教育领域多模态语料库,构建高质量自主可控数据集。强化算法安全评估,确保正确价值导向。布局一批前瞻性研究课题,有序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探索“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场景新范式,推动大模型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思政、科学教育、美育、心理健康等领域及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专题大模型垂直应用,培育应用生态。 (七)推动学科专业数字化升级和科研范式变革。面向数字经济和未来产业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超前布局数字领域学科专业,一体化推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数字转型需要,动态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赋能产教深度融合,服务“一体两翼”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以人工智能技术推动科研范式变革,提高科研组织效率,提高成果转化效率,衍生学科增长点,助力建设一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 (八)推动课程、教材、教学数字化变革。完善知识图谱,构建能力图谱,深化教育大模型应用,推动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智能化升级,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推动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融合。统筹推进大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一体化,建设“通用+特色”高校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建设一批高校智慧课程,开好中小学信息科技相关课程,鼓励开设人工智能特色课程。制定数字教材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分领域分专业研发一批示范性精品数字教材,支持地方、学校和企业开发数字教材。探索建设云端学校、智造空间、未来学习中心,建设“人工智能+X”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构建新型教学组织形态,促进学习方式变革。构建“一站式”数智学生社区。通过智能学伴、数字导师等探索人机协同教学新模式,实现人工智能驱动的大规模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质量。 (九)以师生为重点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深入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提升网络文明素养、数字道德伦理。制定完善师生数字素养标准和人工智能应用指引,开展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和调查评估,提升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建立大中小学衔接的数字素养培育体系,将数字素养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将数字素养融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建立轮训制度,提高教育管理干部、学校管理者数字素养。 (十)全面支持教育决策和治理。加快建设“教育数字地图”,支持开展趋势预测、规划决策、风险预警。建设基础教育学位预测预警模型,支持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建设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支持动态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学科设置和招生规模,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建设全国学科大数据信息资源库,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学科发展监测体系。提高教育财务数字化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管。 (十一)赋能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支持的教育评价机制,面向学校、教师、学生等不同主体,完善结果评价,开展多维度的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推动实现教学全过程、发展全要素伴随式数据采集,开展精准画像。强化全面发展育人导向,推进数字化赋能考试评价改革。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考试的数字化试点。实现高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数据共享,推动院校、学科、专业评估数字化转型。 四、大力推进国际化,持续增强数字教育国际影响力 (十二)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国际共建共享。搭建多边、多层级的数字教育国际合作对话机制,构建数字教育国际合作体系。建好国家平台国际版,丰富国际课程资源,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平台对接,探索设立国别专区。持续实施“慕课出海”行动,推动与国外知名高校共建高水平课程。赋能“鲁班工坊”等职教出海项目建设,依托职教海外办学机构、高校海外学习中心、企业海外培训中心等为发展中国家培养“数字+技能”复合型人才。丰富中文数字学习资源,建好中文联盟,提升国际中文教育覆盖面。 (十三)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教育品牌。持续办好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大会、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建好用好世界数字教育联盟、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联盟。办好数字教育国际期刊,遴选数字教育全球示范案例,定期发布中国智慧教育蓝皮书、全球数字教育发展报告及指数、世界高等教育数字化发展报告及指数,推动形成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的世界样板。 (十四)赋能人才国际化培养。合作共建数字课程、数字实训基地与虚拟实验室,推进人才国际化联合培养,加强开放科学和技术合作。建立数字学习学分互认机制,依托国家数字大学与国外高校开展数字学历互认试点,探索人才培养新路径。建好数字教育海外学习中心,重点支持面向发展中国家开展数字技术能力培训。共建教育数字化国际智库,培养国际智库人才。 (十五)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教育治理。主动参与数字教育相关国际组织,积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推动建立国际数字教育发展共同体。积极参与数字教育国际议程、规则、标准制定,推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师生数字素养、数字教育安全伦理等方面标准成为国际共识。 五、健全教育数字化保障体系 (十六)完善基础设施。积极运用“两新”等国家支持政策,升级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推动公共网络、算力和云资源向教育应用倾斜。建立区域、高校算力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智慧校园标准化建设,逐步普及教学智能终端。推进IPv6规模部署及应用,推动中小学校合理扩容出口带宽,满足教育需求。引导学校支持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校园无线网覆盖。加快建设教育专网,探索建设教育行业云,有序推动教育应用上云。 (十七)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标准制修订,形成覆盖数字教育软硬件环境、平台工具、数字资源、教育数据、网络安全等方面标准规范。加强教育平台对中文编码字符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支持。制定平台管理、支持服务质量保障标准。推动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团体有关教育数字化标准的有机衔接。 (十八)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坚持公益性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做好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购买优质数字资源和服务等经费保障,对农村、边远地区视情给予倾斜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使用资费给予优惠。统筹利用市场融资等多种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教育数字化发展。学校加强经费统筹,保障教育数字化支出。构建全国统一的数字教育资源供给大市场,引导企业研发符合应用需求的数字化教育产品和解决方案,保护资源贡献者知识产权。 (十九)建立应用评价激励机制。坚持以应用为导向,分级分类开展教育数字化建设应用成效评价,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在国家教学成果奖等设立数字教育项目,将数字化应用作为申请国家有关教育教学奖项的前置条件,纳入学校和教师评优评先内容。发布国家教育数字化年度报告。 六、筑牢教育数字化安全屏障 (二十)保障重点平台高质量运行。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平台体系保障能力。严格资源内容审核制度,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坚持提供必审、上线必审、更新必审、审必到位原则,确保政治性、导向性、科学性、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公益性。构建多部门协同的重点时期保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和检测。 (二十一)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依托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立教育领域身份和数据可信体系,强化实名管理。全面落实教育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强化核心和重要数据防篡改、防泄露、防滥用能力。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全面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二十二)强化人工智能安全保障。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安全保障制度。落实人工智能算法与大模型备案机制,探索建立算法安全评估制度,有效规避网络攻击、信息茧房、算法霸权、依赖成瘾等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数字伦理准则,加强对智能教育产品、工具、服务监管,规范人工智能应用进校园管理。 七、加强组织实施 健全教育数字化领导体系、运维机制和评价机制。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具体推进实施;网信、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教育数字化领域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及信息技术发展应用,打造健康向上网络环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对教育数字化项目和经费予以支持;科技部门负责加强重点领域科研布局,以人工智能技术推进科研范式变革;工业和信息化、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推动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互联互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协同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各地各校把教育数字化作为一把手工程,省级教育部门加强统筹实施,抓好系统培训和领导力培训,提升认知能力和执行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大胆试点,积极开发个性资源,推进创新应用,探索教育数字化助推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新路径和教育教学新方法、人才培养新模式。建好教育数字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研究和指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育数字化管理和技术支持队伍。宣传推广各地各校有效做法和经验。 教育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数据局 2025年4月11日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5-06-18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数综资源〔2025〕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国数资源〔2024〕119号)工作部署,引导和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发展,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现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重点面向应用需求旺盛、发展基础良好、经济社会价值高、示范带动力强的领域,组织开展企业、行业、城市三类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工作,通过两年试点培育,形成一批资源丰富、应用创新、生态繁荣、成效显著的可信数据空间,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安全可信流通、数据要素价值共创、数据制度机制创新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数据资源规模化流通利用新模式新路径,积累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运营经验,支撑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 二、主要方向 (一)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试点。支持龙头企业等运营企业可信数据空间,深化数据驱动型创新实践,完善数据供给机制,丰富数据应用场景,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生态合作伙伴等协同开放共享数据资源。围绕业务协同、资源优化、服务增值等供应链企业共性需求,打造一批数据产品和服务,培育供应链协同创新模式。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性、便利性数据产品和服务,赋能中小企业用数创新。 (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试点。面向新材料、科技、能源、物流、医疗等行业,支持培育特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立共建共治、多方共赢的数据流通利用机制,促进数据资源跨域共享和高效对接,构建高价值行业数据库、知识库、模型库。围绕协同研发、跨域调度、产品护照等共性数据创新应用,共创一批数据产品与服务,形成产业链数据资源集聚、价值链数据要素共创、数据治理安全高效的数据产业生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可参考附件1)。 (三)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围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需求,探索公共数据融合企业数据等创新应用的有效机制与激励措施,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发挥数据创新引擎的作用,围绕赋能城市特色优势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融合应用,打造一批创新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激发城市创新发展活力。探索构建一站式服务基地模式,吸引和孵化一批满足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发展的数据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流通利用服务生态链,带动城市的数据产业发展。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打造应用共创模式。构建高价值应用场景挖掘与评价体系,鼓励多主体联合开展应用创新和数据产品服务开发,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据共享共用模式。搭建跨主体开发环境,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工具,探索协同开发模式,建立基于用户反馈的应用发布发现、动态评价和迭代优化机制。 (二)构建数据资源高效流通机制。打造场景驱动的数据跨域互操作新模式,实现多主体异构数据高效互联互通。通过构建数据目录、标识等方式推动数据资源高效查询、发现与调用,提升跨域数据资源协同利用水平。促进数据空间各方开放数据资源和产品,沉淀一批行业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资源,推动高质量数据集构建与开放,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三)建立产业生态培育体系。探索免费试用、先用后付、应用分成等推广策略,提升数据提供方、使用方等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引导数据开发、数据经纪、数据托管、审计清算、合规审查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接入数据空间,壮大数据空间生态规模。通过开放数据资源、发布应用需求、构建激励机制等方式,强化产业主体培育,增强数据空间生态活力。 (四)构建可持续运营发展模式。建立常态化的运营团队和机制,保障数据空间的可持续运营。制定数据空间准入认证和合规管理等制度规则,实现参与主体可信任、数据来源可确认、合规使用可保障。探索构建动态数据价值评估模型及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数据资源授权管理和争议处置流程,实现数据流通全过程可追溯、数据异议可处置、权益侵害可追责。 (五)推进可落地易复制的技术路径。使用与应用场景、运营模式和规则制度等相适配的技术系统,满足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和安全管理等数据空间核心功能要求,实现数据安全可信高效流通利用。使用精准满足需求的低成本、轻量化、敏捷化技术方案,匹配多场景功能要求并持续迭代优化。 (六)探索数据空间互联互通。推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探索数据产品和服务跨空间的动态发布与高效发现机制。探索跨空间的身份互认与规则互认,支持跨空间使用管控、计量与收益分配。探索跨空间协同运营模式,推动跨空间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协同复用,数据产业生态互促共进。探索构建开源体系,支持多方参与的创新孵化机制,提升数据空间成果转化效率。数据空间的规则、技术等应符合国家数据局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要求。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以及国家实验室、国家医学中心、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近三年经济效益及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好的数据资源基础和生态引领能力。 (二)申报主体应为可信数据空间的运营单位,不支持多运营主体联合申报。其中企业可信数据空间申报主体应为龙头骨干企业、大型平台企业等。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申报主体应为具备该行业领域数据资源整合能力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第三方服务商等,宜获得相关业务领域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推荐。城市可信数据空间申报主体须获该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每个申报主体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主体须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可信数据空间的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 (四)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言简意赅,能从场景设计、实施路径、运营模式等方面体现创新性和可复制性。申报材料应明确推进计划与阶段性成果等,对内容真实性、合规性做出承诺,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五、组织实施 (一)试点申报。有意向开展试点的申报主体选择1个试点方向进行申报,根据《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项目要素条件》(附件2)要求,参考《2025年企业/行业/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3)编制申报材料。 (二)初审推荐。每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报送8个项目,每个计划单列市限报送2个项目(不占本省推荐名额),每个推荐单位报送的城市可信数据空间项目不超过1个。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通过所在省数据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数据局。每个中央企业限报2个项目,且仅限企业或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方向。请推荐单位严格做好审核把关,择优选择条件成熟、发展基础好的项目,向国家数据局推荐报送。 (三)试点公布。国家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和答辩,确定并公布试点名单。 (四)动态评估。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试点成效开展监测调度与分析评价,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 (五)动态管理。对工作推进不力、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警示惩戒。对于严重不及预期、存在重大风险、验收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项目,取消其试点资格。 (六)总结推广。两年试点期验收合格后,国家数据局组织成效明显的可信数据空间,总结成果经验,并面向全国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4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参考附件4)等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邮政EMS邮寄至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号楼),信封请注明“可信数据空间试点项目申报”,电子版以“推荐意向序号-试点名称-试点类型-申报单位”命名。项目申报文件中须明确对申报项目的审查论证情况和具体意见。项目汇总表应确定推荐意向顺序。 (二)各级数据管理部门、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试点工作。鼓励各单位对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工作给予相关政策、资金等配套支持,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联系方式:010-89062536?010-89062312?010-89062538 附件: 1.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参考指引 2.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项目要素条件 3.2025年企业/行业/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申报书模板 4.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推荐项目汇总表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5年4月3日 来源: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4/content_7017511.htm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 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9-22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 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通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现就做好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停课不停学”要坚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维护广大师生健康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要坚持省级统一部署与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实施相结合,为支持帮助学生学习,教育部整合国家、有关省市和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在延期开学期间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电视空中课堂,免费提供有关学习资源,供各地自主选择使用,各地要结合本地学习资源,统筹安排,针对不同情况,实事求是,避免“一刀切”,特别要防止各地各校不顾条件都组织教师录课,增加教师不必要的负担。要坚持国家课程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锻炼身体、开展课外阅读。要坚持学校教师线上指导帮助与学生居家自主学习相结合,学校教师要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宜的学习资源,限时限量合理安排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二、主要资源 1.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在统筹整合有关资源基础上,依托中央电化教育馆,于2月17日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网址:ykt.eduyun.cn,电话:400-8980-910),教学资源包括小学一年级至普通高中三年级(使用说明及课程安排等可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主页上查看),供各地选择使用。 2.开通专用电视频道。为拓宽学习资源渠道,2月17日起,将有关课程和资源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4频道陆续推送(播出时间表由中国教育电视台提前公告),覆盖全国偏远农村有线电视未通达地区,供各地选择收看。因电视频道播出时间有限,播出内容以小学阶段为主,同时兼顾初中和高中,特别是参加中考、高考学生的需要。 3.开放部分省市和中小学校网络学习平台。为丰富学习资源,组织部分省级教育部门及中小学免费向全国开放网络学习平台或网校(相关链接见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主页)。 4.其他资源。免费提供有关教材电子版(下载地址见教育部门户网站和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主页);人民教育出版社向社会免费开放“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下载方式见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主页)。 三、组织实施 5.加强组织协调。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基础电信企业、相关接入服务企业做好平台运行保障。各地通信管理局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指导属地基础电信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停课不停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注重实施效果,防止形式主义,防止由校外培训机构代替学校实施系统化学科教学;要加强宣传解释,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强化居家学习指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学生以多种方式居家学习。加强学生网上学习资源选择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利用好本地本校优质资源;要针对线上学习特点和学科特点,认真研究明确适合线上学习的课程。学校要防止照搬套用正常课堂教学方式、时长和教学安排,应依据居家网上学习的特点,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学习指导,帮助学生科学制定居家学习计划,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特别要加强对防疫阻击战一线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对上网学习的要求,可借鉴一些地方好的做法,对小学低年级上网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对其他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要注重疫情防护知识普及,加强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学习防疫阻击战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美德,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7.做好开学后教学与居家学习的衔接。要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课堂教学,正式开学恢复课堂教学后,各地各校要精准分析学情,认真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对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有针对性地制订教学计划。对已经居家在网上学习过的课程,有重点地对已学内容进行讲解和复习,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确保每名学生较好地掌握已学知识内容,然后再进行新的课程教学;对小学低年级没有参加网上课程学习的,要从头开始实施教学。 8.确保不增加学生负担。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要防止多重选择网上学习资源,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合理确定网上学习时间,统筹做好各科学习资源用量用时,避免学生网上学习时间过长,坚决防止超前过快学习。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防止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通过增大休息间隔、做视力保健操、强化体育锻炼等方式,保护学生视力,增强学生体魄,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校、教师要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现有条件,选择网络学习或电视空中课堂学习,防止再购置新的设备而增加家庭经济负担。 9.保障网络稳定顺畅运行。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服务开通前,各地要根据当地网络情况、服务能力、学生分布等提前做好分析预判,预先排除风险,做好充分准备;服务开通后,各地要做好网络运行分析检测,畅通反馈渠道,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教育部门要指导各地各校“错峰”登录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原定开学时间晚于2月17日的,要引导在原定正常开学时间再登录。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2月12日 来源: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2002/t20200212_420435.html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2-09-20

【政策解读】艺术类科目进中考怎么考,考什么?教育厅权威解答来了! 发布时间:2022-02-14 15:25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年底,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课程全面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到2025年,学校美育工作制度更加健全,机制运行更加有效,评价体系更加科学,课堂教学、艺术实践、常展常演三位一体的学校美育体系普遍建立,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三)树立学科融合理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 (四)科学定位课程目标。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学前教育阶段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注重丰富学生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强化学生艺术实践,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高等教育阶段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五)完善美育课程设置。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以及川剧、四川曲艺等具有鲜明地方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艺术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突出实践特点,开设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高等教育阶段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 (六)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该阶段总课时的9%,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课时总量的20%。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基础上,保证艺术科目必修课程达到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将艺术课程纳入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基础模块36学时和拓展模块36学时。高等教育阶段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开展学生跨校选修公共艺术理论工作,实行学分互认。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七)提高美育教学质量。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注重差异化、个性化教学,探索走班制、专项化等特色教学模式。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促进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强化艺术审美体验,帮助学生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建好教育大数据平台,开发推广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立学校美育教学质量管理办法,注重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加强学校教研工作。 (八)加强地方教材体系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要按照国家规定选用艺术课程教材。鼓励各地学校深度挖掘美育课程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地方和校本课程教学资源,凸显中华美育精神,彰显四川艺术文化特色,充分体现思想性、民族性、创新性、实践性。高校要落实美育教材建设主体责任,做好教材研究、编写、使用等工作,探索形成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的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注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融入学校美育工作,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 (九)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建立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原则上每3年分别举办1次省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每年开展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建立校级经常性、多样性、特色性展演机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每年至少开展1次艺术节或展演展示活动,保证每个学生能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鼓励乡村学校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实践活动。加强学校艺术社团、艺术兴趣小组建设,定期开展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活动。推广运用艺术实践工作坊经验,建好校内艺术实践基地。建设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大中小学校学生艺术团,遴选优秀学生艺术团参与国家、省级重大演出活动,提升高校艺术团发展水平和非艺术专业学生的参与度。 (十)建设四川美育品牌。推动学校美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特色发展,加强艺术类特色学校建设,评选一批四川美育品牌学校、课程、教材、名师。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小学川剧传习普及展演等活动,大力推动戏剧(戏曲)进校园。支持学校建设特色主题美术馆、博物馆、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水平乐团等。定期开展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师优质课评比等活动。 (十一)推动艺术学科内涵发展。专业艺术教育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强优秀师资引育,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的四川特色艺术学科专业体系。支持高校争创国家级、省级一流艺术类专业点和一流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艺术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艺术师范教育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根本,坚定办学方向、坚守师范特质、坚持服务需求、强化实践环节,鼓励艺术教师互聘和双向交流。整合美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资源,加强美育基础理论建设,建设美育高端智库。成立全省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 (十二)改善学校美育基础设施条件。各地要落实国家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把美育设施建设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建好满足课堂教学、实践活动需求的专用教室、器材设施、展演场所、艺术工作坊及美术场馆等。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中小学校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加强高校美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等艺术场馆。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日常维护机制,提高使用效率。 (十三)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重点补充民族地区、农村学校美育教师,提高专职美育教师配备比例。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加强美育教研员配备,各县(市、区)至少配备1名美育专职教研员,探索兼职教研员聘任途径。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培训,全面提升美育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十四)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艺术实践需要,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充分挖掘学校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艺术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鼓励高校在艺术展演展示、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中小学提供指导支持,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到学校建立艺术工作室、传统文化传承人参与文艺支教志愿服务项目。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强校外艺术教育培训管理,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艺术竞赛、艺术考级等活动。鼓励家长利用假期带领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活动。 (十五)建立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通过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的全科教师。开展对乡村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的美育培训,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推动实施高校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行动,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美育公益项目。 (十六)推进美育评价改革。完善学校美育评价体系,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艺术类科目中考改革,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各市(州)全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考试内容依据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确定,成绩主要由艺术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有序实施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抽取样本县定期开展监测,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鼓励各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艺术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十七)改革美育教师岗位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美育教师的第一标准,将教学质量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美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和展演展示成绩作为美育教师评价考核重要依据,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科学认定美育教师工作量,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和走教支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完善美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十八)强化教育督导评价。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监测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将艺术教育质量监测纳入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总体规划,建立监测体系,公布监测结果,监测结果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把美育工作及其效果评价纳入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纳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省级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和省属高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三、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美育工作。各地要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研究推动本地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二十)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校美育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形成多元化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学校美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在审美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学生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定期举办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 训负担的意见》

2022-09-16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来源:教育部-2021-07-2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3.工作目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4.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6.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7.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8.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三、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9.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10.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11.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12.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教育部门要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四、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3.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15.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五、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16.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地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 17.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18.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19.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六、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20.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各地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省级政府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21.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22.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七、扎实做好试点探索,确保治理工作稳妥推进 23.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内容为第24、25、26条所列内容。 24.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25.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26.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八、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27.全面系统做好部署。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8.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试点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29.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教育部设立协调机制专门工作机构,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 30.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107/t20210724_546576.html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

2022-02-14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 2022-02-08 来源:教育部 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这是我们党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是贯穿今年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主线,教育工作要聚焦这条主线,作出实质性的贡献。2022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转变观念、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守住底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1.学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出台《直属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开展高校师生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汇聚形成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喜迎党的二十大浓厚氛围。巩固拓展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的历史和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伟大建党精神研究重大专项,深化“四史”教育。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系统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启动实施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布局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大专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推进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建设。2.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部党组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持续开展直属机关“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分类指导推进直属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构建高质量高校党建工作体系,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指导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举办全国高校书记校长提高政治能力专题培训班,实现全国公办本科高校书记校长全覆盖轮训。纵深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实施院(系)党组织书记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质量攻坚计划、大学生党支部书记骨干培养计划,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调研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民办学校章程建设,推动党建有关要求进章程。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能力和效果。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40周年纪念活动。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3.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直属机关和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指导高校筑牢“三微一端”等阵地。强化保密宣传教育。深化巩固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效。优化教育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等流程机制。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师生生命健康。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管党治校政治责任。按照“当下改、长久立、系统治”要求,健全中央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抓好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直属机关“三评一赛”,清理规范直属单位对外合作,从严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作用。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健全巡视整改促进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树立新风,推动形成严的氛围,优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5.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通过编写辅导读本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召开部署工作会议,推动各地将规划落实到本地区教育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制定实施分工方案,强化年度工作计划和规划有效衔接。聚焦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导向作用,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十四五”规划纲要教育领域工程项目台账,逐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跟踪调度。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评估。印发实施《关于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指导意见》。重视教育科学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和系统谋划,开展有组织的重大教育科研。6.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不低于4%”,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坚持优化增效、补短扬长,新增教育投入更多用于薄弱环节,新增教育支出更多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出台国家层面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动地方提高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指导各省(区、市)适时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职业教育按专业大类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加强财政教育投入和预算支出进度监测监督。完善教育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全面加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加强精准资助,推进资助育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7.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直属系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以正职和优秀年轻干部为重点,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优配强直属系统领导班子。加大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干部交流,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做实做细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深入推进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二、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8.深入推进“双减”。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中之重,巩固成果、健全机制、扫除盲点、提升水平、维护稳定、强化督导。完善部际专门协调机制,推动各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指导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指导各地开展常态巡查、坚决关停。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加强培训预收费监管。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加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抓好执法巡查。针对一些监管盲点,开展系统调研,指导各地规范管理。指导各地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抓紧明确主管部门,体现公益属性,实现常态化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野蛮生长。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建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学校作业设计水平、课后服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水平,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开展课后服务精品课程资源推介。利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持续跟踪监测相关指标数据。9.全面推动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召开“大思政课”建设推进会,实施“大思政课”建设方案。重点开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建设,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主题活动。设立一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全国高校思政课教研系统,建好高校思政课教学创新中心。研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统筹推进本硕博、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支持建设一批思政课一体化基地,研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会同中央宣传部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会,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管理水平。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能力提升攻坚计划,“一校一策”推动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研修基地建设,办好“周末理论大讲堂”、骨干教师研修班,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手拉手”帮扶机制。分专业大类深入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思政建设,举办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和中职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继续开展各类示范培训,提高中小学德育队伍专业能力。10.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深化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健全“国家—省级—高校”三级网络思政体系运行机制。推进职业院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实现对1000所左右高校有效覆盖。持续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高校辅导员配备需求,加强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精准赋能平台建设。开展“青春使命”“技能成才强国有我”“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系统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五老”优势,继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读懂中国”活动。1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实施学校体育和体教融合改革发展行动计划,举办首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筹备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办好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和晋江第18届世界中学生夏季运动会。启动实施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健康中国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强化高校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比2021年下降0.5到1个百分点。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和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建设计划。完善大中小学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强化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建设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启动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改革。推进中考美育改革试点。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推进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开展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指导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开展工作,持续开展大中小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监测。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计划,做好科学识别、实时预警、专业咨询和妥善应对。12.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质量教材体系。总结《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实施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和高校健全教材领导和工作机制。印发教材工作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印发修订后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启动各学科教材编修。完成中等职业学校三科统编教材和数学等七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编审,于2022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修订已出版相关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完成在编在审马工程重点教材。实施《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推进方案》,启动第一批新教材的编写、遴选、修订。推进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及各学科重要论述摘编编写。推进首批9种中国经济学教材编写,启动中国新闻学、中国法学教材编写,加快建设一批原创性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出台“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规划,遴选建设一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全面规范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严格教材审核把关,加强数字教材建设与管理。完善中小学地方课程管理制度。加强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遴选确定一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启动研制新时代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13.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融合。进一步提高各类民族班专项计划精准度契合度。继续实施新疆班西藏班校园足球融合赛事。开展“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14.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研制国家语言发展规划。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指导普通话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实施“一地一策”。加强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计划。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办好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加强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建设。加强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建设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发布《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实施《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规划》,推进语言文字人才队伍、科研机构、语言学学科建设。印发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国际合作交流文件。编制实施《国际中文教育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完善国际中文教育标准体系。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验交流会。研制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各地完善学校划片政策。深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修订出台学籍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总结推广第一批实验区成果,遴选建立第二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充分发挥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教学改革作用。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建立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的有效机制。16.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研制教育系统乡村振兴指导性文件,贯穿打通县域基础教育、市域职业教育和省域高等教育,形成具有教育特色、发挥教育优势的乡村振兴工作法。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把乡村教育融入乡村建设行动,更好发挥农村中小学的教育中心、文化中心作用。扩大实施中小学银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做好东部地区对口支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职、普高工作。做好直属高校定点帮扶,培育一批精准帮扶典型项目和创新试验项目,探索在乡村振兴领域建立成果转化平台。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食堂供餐。完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引导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主动对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引领作用,助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17.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加大公办园教师核编补充力度,按同工同酬要求落实教师待遇。指导各地推进幼小衔接试点,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加快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以强化特色引领高中学校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提升,“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加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研制加强专门教育管理办法。18.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机制,建设打造一批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推动优化各类政策性岗位招考时间安排。建立健全就业育人支持体系,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金课和优秀教材。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工作。四、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19.加快培养、引进国家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积极参与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学术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印发《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实施基础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条件等专项建设行动。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和选拔培养机制,加大强基计划实施力度,支持实施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研制《关于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启动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培养工程技术和国防科技人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修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实施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加强人才国际交流。20.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坚持“四个面向”,组织大任务、建设大平台、组建大团队。主动与行业部门、地方政府和骨干企业对接,共同凝练科学技术问题,组织重大攻关任务。加快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等重大平台的建设培育,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建设首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高校与地方成立联合创新中心、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支持战略科技人才和领军人才为首席科学家组织大团队,启动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和优秀青年团队项目。提升高校创新开放合作水平,支持高校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推进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积累总结试点经验。优化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结构体系。启动建设社科创新团队。发挥高校智库作用,提高咨政建言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科研伦理规范和监管,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21.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引导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培育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实施中职、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整合优质高职资源设立一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印发新版专业简介和一批专业教学标准。推进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实习管理。发展中国特色学徒制,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实施先进制造业现场工程师培养专项计划,加强家政、养老、托育等民生紧缺领域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大力营造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社会环境。22.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发布实施新一版学科专业目录及管理办法,发布首批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及管理办法,试点建设一批学科交叉中心。实施新时代高等教育育人质量工程,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科学教育、工程教育,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推动高校和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过程,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打造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化高端医疗装备工程实践创新教学中心,推进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布局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研制《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规定》。加快紧缺领域新形态教学资源建设。规范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攻坚行动,打造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西三角”,实施“慕课西部行计划”2.0,精准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发挥四方联动机制作用,纵深推进部省合建工作。加强部部共建合作,启动省部共建2.0。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办好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召开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组建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统筹开展高校设置工作与独立学院转设。合理确定高校办学规模和结构,加强高校异地办学等机构规范管理。23.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瞄准世界一流,引导建设高校强化学科重点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和基础学科深化行动。按照基础研究、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不同规律和需求标准,完善多元评价体系和常态化监测系统,逐步淡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身份色彩,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综合优势的建设高校赋予一定建设自主权,探索分类特色发展模式。开展教育部与各省(区、市)新一轮“双一流”重点共建,加大统筹协调,支持各高校“双一流”建设。24.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规范发展高等继续教育,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对直属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修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研制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和办学基本条件要求、校外教学点及社会助学活动管理办法。推进国家资历框架和国家学分银行研究与实践。制订自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推进自学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创新发展,推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建设。持续开展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推介共享行动。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加快推进国家老年大学筹建工作,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行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为教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2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决推进“破五唯”,落实部门、部内、地方、高校工作清单,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加大对违反“十不得一严禁”行为监测和整改力度。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研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指南》。落实哲学社科领域破除“唯论文”、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等文件,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的评价导向。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26.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考改革、推动各省(区、市)全面推进招生录取综合改革,加快实现省级统一命题,继续组织开展中考命题评估。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稳妥启动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指导有关省份因地制宜出台改革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内容体系,加强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考查。深入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严格规范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管理,进一步提高艺术体育人才选拔水平和质量。深入实施“高考、研考护航行动”,平稳有序做好高考、研考组织工作。27.推动区域教育创新发展。深化“四点一线一面”,强化统筹,提升区域办学水平和服务创新能力。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重点推进首批疏解项目选址、经费支持。做好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发布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数。推动黄河流域九省区教育协同发展。积极落实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支持高起点新机制创建高水平大学及办学合作。推动新时代教育服务东北振兴取得新成效。推进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推进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28.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强化需求牵引,深化融合、创新赋能、应用驱动,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数字资源供给模式,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深化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应用,发挥国家电视空中课堂频道作用,探索大中小学智慧教室和智慧课堂建设,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评价方式。建设国家教育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数据治理、政务服务和协同监管能力。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构建基于数据的教育治理新模式。指导推进教育信息化新领域新模式试点示范,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健全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建立教育信息化产品和服务进校园审核制度。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29.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审议,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推动终身学习法、教育法典化立法研究,继续实施规章建设行动计划。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会同相关部门研制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指导意见,推动学校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探索在高校开设家庭教育选修课。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编制教育部权责清单,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健全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制,研制《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办法》。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落实统计督查整改任务,深入推进教育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强统计数据治理,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推动高校章程修订,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抓好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落实落地。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办好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30.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督导条例》修订,指导各地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加大督办、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做好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继续把“双减”“两个只增不减”和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情况作为评价重点。稳步推进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召开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总结大会,认定一批“优质均衡”县(市、区)。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开展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办法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办法,启动第四轮职业院校评估。修订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法,研制“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做好年度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工作。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建设,开展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探索开展质量监测预警。支持专业机构做好本科专业认证。发布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和学科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单位予以督导。研制高校评估归口管理办法,减轻高校负担。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加大高校评估整改督导复查力度。探索建设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组织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做好PISA2022正式测试。31.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持续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发挥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民办学校分类扶持、分类管理的政策举措,指导各地加快出台配套政策。积极稳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加快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研制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管理办法,维护教育公益属性,研制加强对民办学校全方位督导的指导文件,引导民办教育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32.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举办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会议,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同东盟职业教育、学历互认等合作,建立中国—东盟教育高官磋商机制,办好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实施“未来非洲—中非职业教育合作计划”,举办国际性职业教育大会,主办金砖国家教育部长会议,建立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和举办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推进“鲁班工坊”建设。加强对欧高层次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做实做细与俄乌等国留学生交流,深化国际产学研用合作,开展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内地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深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出国留学人员行前培训工作机制。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留学教育,改革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培养机制,推进来华留学生国情教育教材和课程建设。发布实施《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试行)》,启用外籍教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和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履行教育管治主体责任,支持并推动内地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赴香港举办内地课程学校,探索海峡两岸教育融合发展,巩固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平台,完善港澳台学生培养管理工作。推进海外中国学校试点建设。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战略合作,推进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持续做好国际组织人才推送工作,探索开展围绕开放科学的国际合作,继续办好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大会、“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等。六、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3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推进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专项工作。落实《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选树宣传教师典型,持续做好师德教育。做好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总结推广,完成第二批创建。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开展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师德师风案件,通报师德违规典型案例,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题“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师德违规案例指导制度。34.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验区,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优化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中小学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统筹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加强对课程教材方面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加快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设立国家级示范培训项目。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35.完善教师管理与待遇保障。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推动各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研究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加强工资待遇保障,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支持艰苦边远地区改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严控进校园事项,督促各地落实已经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2-02-14

信息名称: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 信息索引:360A16-09-2021-0006-1 生成日期:2021-07-08 发文机构:教育部等六部门 发文字号:教科信〔2021〕2号 信息类别:教育信息化 内容概述: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教育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信息化为主导,面向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教育新基建)是国家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的牵引力量,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技术迭代、软硬兼备、数据驱动、协同融合、平台聚力、价值赋能为特征,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以教育新基建壮大新动能、创造新供给、服务新需求,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推动教育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立足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动教育新基建,夯实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的基础条件。坚持创新引领。深入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作用,推动教育数字转型。坚持协同推进。加强部际协同、部省联动和区域协调,提高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的能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各方主体参与教育新基建,培育良好的发展生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传统基建与新基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统筹存量与增量设施,注重盘活存量,避免重复建设。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三)建设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并通过迭代升级、更新完善和持续建设,实现长期、全面的发展。建设教育专网和“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底座。汇聚生成优质资源,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相融合的新校园,拓展教育新空间。开发教育创新应用,支撑教育流程再造、模式重构。提升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切身利益。二、重点方向(一)信息网络新型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国家公共通信资源,畅通连接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间的教育网络。提升学校网络质量,提供高速、便捷、绿色、安全的网络服务。1.建设教育专网。充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已有建设基础,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国家主干网、省市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的衔接,实现网络地址、域名和用户的统一管理。按需扩大学校出口带宽,实现中小学固定宽带网络万兆到县、千兆到校、百兆到班,以及部省数据中心、高校超算中心等设施的高速互联。深入推进IPv6等新一代网络技术的规模部署和应用。2.升级校园网络。推动校园局域网升级,保障校内资源与应用的高速访问。通过5G、千兆无线局域网等方式,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支持建设校园物联网,推动安防视频终端、环境感知装置等设备联网。通过卫星电视、宽带网络和宽带卫星为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输送优质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二)平台体系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平台融合发展,构建互联互通、应用齐备、协同服务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3.构建新型数据中心。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混合云模式建设教育云,为本地区教育机构提供便捷可靠的计算存储和灾备服务。规划整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低小散旧”的数据中心,不鼓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建设数据中心。鼓励区域和高校共享超算资源和人工智能算力资源,提供基础算力工具。4.促进教育数据应用。升级教育基础数据库,形成教师、学生、学校组织机构等权威数据源,为推动“一数一源”提供支撑。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数据流动。提升教育发展动态监测能力,提升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强化精准趋势分析能力。升级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立教育发展指数,汇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数据,支撑科学决策。5.推动平台开放协同。聚合各类教育应用,构建面向各级各类学校的开放平台。支持学校根据业务需要推动业务上云,通过提供便捷、优质、可选择的云应用,支持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开放应用接口体系,支持各方主体提供通用化的教育云应用,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应用新生态。6.升级网络学习空间。升级面向广大师生的网络学习空间,兼容各类平台终端,支持开发网络学习空间的移动应用,支撑泛在学习和掌上服务。依托空间汇聚各类终端、应用和服务产生的数据,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支撑,促进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构建教育经历服务体系,建立师生数字档案,记录存储学习经历与成果。(三)数字资源新型基础设施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数字资源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供给模式,提高供给质量。7.开发新型资源和工具。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加强战略型紧缺人才培养教学资源储备,支持国家电视空中课堂、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高等学校线上一流课程、网络思政课程建设。引导研发支持教师备授课、网络教研、在线教学的学科教学软件和满足特殊教育学生学习需求的个性化资源、设备、工具。8.优化资源供给服务。汇聚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共享社会各方开发的个性化资源,建立教育大资源服务机制。系统梳理各学科知识脉络,明确各知识点间的关系,分步构建国家统一的学科知识图谱。对现有资源进行分类标识,匹配学科知识图谱。升级资源搜索引擎,通过平台模式为师生提供海量的优质资源和精准的资源服务。9.提高资源监管效率。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数字资源供给监管能力,实现资源备案、流动、评价的全链条管理。把好数字资源准入关,探索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的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利用区块链技术保护知识产权,探索个性化资源购买使用和后付费机制。通过用户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数字资源迭代更新。(四)智慧校园新型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10.完善智慧教学设施。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支持互动反馈、高清直播录播等教学方式。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依托感知交互、仿真实验等装备,打造生动直观形象的新课堂。有条件的地方普及符合技术标准和学习需要的个人学习终端,支撑网络条件下个性化的教与学。支持建设满足教学和管理需求的视频交互系统,支撑居家学习和家校互动。11.建设智慧科研设施。推动智能实验室建设,利用信息技术辅助开展科学实验、记录实验数据、模拟实验过程,创新科研实验范式。探索实验室安全智能监管和科研诚信大数据监管应用。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科研协同平台,提供虚拟集成实验环境、科研实验数据共享等服务,支撑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域的协同创新。12.部署智慧公共设施。升级校园公共安全视频网络,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突发事件的智能预警,加强安防联动,支撑平安校园建设。建设学校餐饮卫生监测系统,加强食材供应链管理和厨房环境管理,建立师生健康档案,支撑健康校园建设。探索推进基于物联网的楼宇智能管理,因需调节建筑温度和照明等,支撑绿色校园建设。(五)创新应用新型基础设施依托“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创新教学、评价、研训和管理等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13.普及教学应用。普及新技术条件下的混合式、合作式、体验式、探究式等教学,探索新型教学方式。推动“三个课堂”等应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开发基于大数据的智能诊断、资源推送和学习辅导等应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助教、智能学伴等教学应用,实现“人机共教、人机共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14.创新评价应用。创新信息化评价工具,全面记录学生学习实践经历,客观分析学生能力,支撑各学段全过程纵向评价和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推动学生数字档案在评价中的应用,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学生评价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探索试行规模化在线考试、无纸化考试。15.拓展研训应用。以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助力提升教学能力、优化教师管理。开发教研支撑应用,开展基于教学能力智能诊断与分析的自适应学习和网络教研,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开发教师培训应用,提供模拟实训环境,提升教师信息化运用能力。开发教师能力评估应用,实现伴随式数据采集与过程性评价,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依据。16.深化管理应用。推动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支持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办理,普及线上协同办公、移动办公等新形式。深化教育督导信息化,实现大数据支持下的实时监测和精准评估。利用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实现一网通办。探索利用智能技术开发自动化办事应用,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六)可信安全新型基础设施有效感知网络安全威胁,过滤网络不良信息,提升信息化供应链水平,强化在线教育监管,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17.增强感知能力。完善教育系统信息资产数据库,掌握信息系统(网站)情况,绘制网络空间资产地图。基于教育专网开展网络流量监测,及时监测安全威胁、发现攻击行为。建立教育系统应急指挥网络,提升安全事件发现、应急报告、协同处置、追踪溯源等能力。汇聚安全威胁和情报信息,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趋势报告。18.保障绿色上网。在教育专网主干网和校园网互联网出口建设网络访问防火墙,自动识别、过滤不良网站和信息。在中小学生个人学习终端增加青少年保护功能,保护学生视力健康,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支持开发适用于中小学生使用的安全浏览器等软件和教育学习平台,从严限制广告,杜绝不良信息,保障学生绿色上网。19.推动可信应用。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提升供应链安全水平。有序推动数据中心、信息系统和办公终端的国产化改造,推进国产正版软件使用。推动建设教育系统密码基础设施和支撑平台,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推动移动终端的多因子认证。利用国产商用密码技术推动数据传输和存储加密,提升数据保障能力。20.健全应用监管。提升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软件、在线教育平台和新型数字终端等监管的信息化支撑能力,推动新技术、新应用进校园审核备案。会同网信、公安部门开展人工智能算法备案、检查和评估。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相关企业信用记录,通过大数据分析各类应用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持。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网信、发展改革、财政、通信、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统筹,制定本地区教育新基建的实施方案,会同网信、通信、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将教育新基建纳入本地区的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网信规划和地方新基建支持范围。(二)健全标准规范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覆盖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体系。重点制定平台建设、数据治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标准,推动平台互联、数据互通和安全可控。制定教育新基建各项任务的指标体系和建设指南,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率。(三)提升支撑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可持续服务提供必要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产业孵化基地为载体,打通教育新基建的上下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支持高校将前沿技术应用于教育新基建,推进产教融合,提供科技支撑。(四)完善经费保障地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通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相关经费渠道大力支持教育新基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薄弱环节和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优化金融服务,支持教育新基建。(五)强化监督评价加强项目立项管理、采购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和标准,保障工作质量。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应将教育新基建重点任务纳入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探索建立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常态化、实时化、数据化。教育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7月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2022-02-1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学校体育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和体育强国的重要工作,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实现以体育智、以体育心具有独特功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就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工作原则——改革创新,面向未来。立足时代需求,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使学校体育同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同广大学生对优质丰富体育资源的期盼相契合,同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匹配。——补齐短板,特色发展。补齐师资、场馆、器材等短板,促进学校体育均衡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鼓励特色发展。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凝心聚力,协同育人。深化体教融合,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为学生纵向升学和横向进入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打通通道,建立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3.主要目标。到2022年,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基本形成。二、不断深化教学改革4.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5.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学校体育课程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聚焦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高等教育阶段体育课程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崇高精神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学校体育教材体系建设要扎根中国、融通中外,充分体现思想性、教育性、创新性、实践性,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课程目标和运动项目特点,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6.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认真梳理武术、摔跤、棋类、射艺、龙舟、毽球、五禽操、舞龙舞狮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因地制宜开展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活动,并融入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机制,形成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竞赛体系。涵养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知行合一、刚健有为、自强不息。深入开展“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加强宣传推广,让中华传统体育在校园绽放光彩。7.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运动等专项运动技能。健全体育锻炼制度,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8.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夏令营)制度。大中小学校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乃至全国联赛。加强体教融合,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促进竞赛体系深度融合。深化全国学生运动会改革,每年开展赛事项目预赛。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完善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支持建立高水平运动队,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优化拓展项目布局,深化招生、培养、竞赛、管理制度改革,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中小学体育竞赛相衔接,纳入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深化高水平运动员注册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打通教育和体育系统高水平赛事互认通道。三、全面改善办学条件9.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各地要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教师。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实施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通过“国培计划”等加大对农村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建立协同培训基地,支持体育教师海外研修访学。推进高校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地方政府、高校、中小学协同育人,建设一批试点学校和教育基地。明确高校高职体育专业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教师、教练员配备最低标准,不达标的高校原则上不得开办相关专业。10.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研究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把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建设体育场馆,与体育基础薄弱学校共用共享。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加强高校体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配好体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体育器材补充机制。建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场地设备配备条件应满足实际需要,不满足的原则上不得招生。11.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统筹好学校和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四、积极完善评价机制12.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积极推进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启动在高校招生中使用体育素养评价结果的研究。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需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13.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体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将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优化体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提升体育教师科研能力,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体育专项课题。加大对体育教师表彰力度,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参照体育教师,研究并逐步完善学校教练员岗位评价。14.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将学校体育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完善国家义务教育体育质量监测,提高监测科学性,公布监测结果。把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15.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体育工作。各地要建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积极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地方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16.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学校体育法律制度,研究修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鼓励地方出台学校体育法规制度,为推动学校体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17.营造社会氛围。各地要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的政策制度。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美是纯洁道德、丰富精神的重要源泉。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就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工作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坚持面向全体。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美育资源,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实践体验,完善评价机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3.主要目标。到2022年,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课程全面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二、不断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4.树立学科融合理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5.完善课程设置。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高等教育阶段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6.科学定位课程目标。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学前教育阶段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强化艺术实践,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高等教育阶段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7.加强教材体系建设。编写教材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扎根中国、融通中外,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格调高雅,凸显中华美育精神,充分体现思想性、民族性、创新性、实践性。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加强大中小学美育教材一体化建设,注重教材纵向衔接,实现主线贯穿、循序渐进。中小学美育教材按规定审定后使用。高校落实美育教材建设主体责任,做好教材研究、编写、使用等工作,探索形成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的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三、全面深化教学改革8.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9.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成立全国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开发一批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持续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创作并推广高校原创文化精品,以大爱之心育莘莘学子,以大美之艺绘传世之作,努力培养心灵美、形象美、语言美、行为美的新时代青少年。10.丰富艺术实践活动。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每年开展大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每3年分别组织1次省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加强国家级示范性大中小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遴选优秀学生艺术团参与国家重大演出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11.推进评价改革。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12.加快艺术学科创新发展。专业艺术教育坚持以一流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艺术学科专业体系,加强国家级一流艺术类专业点建设,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艺术师范教育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根本,坚定办学方向、坚守师范特质、坚持服务需求、强化实践环节,构建协同育人机制,鼓励艺术教师互聘和双向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整合美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资源,加强美育基础理论建设,建设一批美育高端智库。四、着力改善办学条件13.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各地要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推动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14.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加强高校美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等艺术场馆。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制定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15.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美育的社会资源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艺术实践需要,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次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让收藏在馆所里的文物、陈列在大地上的文化艺术遗产成为学校美育的丰厚资源,让广大学生在艺术学习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精髓。充分挖掘学校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艺术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16.建立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各地要加强乡村学校美育教师培养,通过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的全科教师。鼓励开展对乡村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的美育培训,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等综合改革实践,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引导高校师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美育公益项目。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17.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地区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各地要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地方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18.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学校美育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学校美育工作的法规。鼓励地方出台学校美育法规制度,为推动学校美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完善国家义务教育美育质量监测,公布监测结果。把美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19.营造社会氛围。各地要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

2022-02-14

信息名称: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信息索引:360A16-09-2020-0008-1生成日期:2020-03-05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文字号:教科技〔2020〕3号信息类别:教育信息化内容概述: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教科技〔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战略部署,围绕《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中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探索信息化背景下育人方式和教研模式等重要任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针对基础教育阶段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现实需求,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以下简称“三个课堂”)应用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推动课堂革命,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促进育人方式转变,支撑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二)应用模式“专递课堂”强调专门性,主要针对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缺少师资、开不出开不足开不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问题,采用网上专门开课或同步上课、利用互联网按照教学进度推送适切的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帮助其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名师课堂”强调共享性,主要针对教师教学能力不强、专业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通过组建网络研修共同体等方式,发挥名师名课示范效应,探索网络环境下教研活动的新形态,以优秀教师带动普通教师水平提升,使名师资源得到更大范围共享,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名校网络课堂”强调开放性,主要针对有效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距的迫切需求,以优质学校为主体,通过网络学校、网络课程等形式,系统性、全方位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或全国范围内共享,满足学生对个性化发展和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三)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广大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变,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优化,学校办学水平普遍提升,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有效弥合,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和落地实施,推动应用普及各省级教育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省级统筹规划、区域整体推进、学校按需使用的原则,制定分级分层、相互协调的“三个课堂”总体推进计划,有组织地推进“三个课堂”实施。各市县教育部门要根据区域教育发展水平,结合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制定“三个课堂”应用实施方案,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系统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加强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并向全方位育人拓展,制定“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的实施细则,使教学教研活动有章可循。鼓励特色发展,不同区域和学校要因地制宜、创新路径、分类推进,形成区域内、区域间“三个课堂”应用的新形态。(二)健全运行机制和考核激励,激发应用活力健全组织运行机制,把“三个课堂”纳入日常教学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与调度,明确不同应用模式下输出端与接收端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科学确定输出端的辐射范围,合理控制接收端的数量;加强输出端和接收端的线下互动,增进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人文关怀。推广“中心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鼓励组建实体机构以“联校网教”的方式集中开展“三个课堂”应用实践。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统筹优化本地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备英语、音乐、美术等学科的教师;把教师在“三个课堂”中承担的教学和教研任务纳入工作量计算,并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多方参与机制,积极引导行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益机构、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共建共用、共享共赢的“三个课堂”应用生态。创新建设运维机制,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专业化的运维服务体系。(三)强化教师研训和教研支撑,增强应用能力结合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发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种子”教师和培训者开展“三个课堂”相关培训的能力,加强国培、省培、市县培训项目有效衔接,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员培训,重点解决在线授课、网络教研、操作实践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强教师“三个课堂”应用的基础能力。采取整校推进方式,加强对校长、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业务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信息化领导力和信息素养,提高“三个课堂”的应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中小学校优秀教师、省市县教研团队、高校学科教学专家等多方联动的“三个课堂”应用能力研训队伍。组建网络研修共同体,以先进理念为引领,以学科教学为核心,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新兴技术为支撑,推进“三个课堂”应用校本研修。通过开展教学比赛、出版案例集、召开现场会、举办应用展示活动等方式,宣传推广“三个课堂”应用的先进经验。(四)优化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改善应用条件统筹多方资源,全力补齐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在“三个课堂”硬件设施与软件资源等方面的短板。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技术方案,选用性能适切且成本优惠的信息化教学设备,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和设施。鼓励充分利用现有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普通教室,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对“三个课堂”的基础支撑作用,增强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和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能力,广泛开展直播式、录播式、植入式、观摩式等多样化应用。加强“三个课堂”与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的融合,依托网络学习空间拓展资源共享、教学支持、学习交互、学情分析和决策评估等服务。综合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不断增强“三个课堂”的智能化、共享性、互动性。(五)开展质量监测和效果评估,提升应用效能加强对“三个课堂”的统筹管理,构建基于网络的教学安排、课堂教学、教学研究、质量监测、评价反馈的闭环系统,确保“三个课堂”教学质量。依托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采用网络巡课、教学实录等方式,通过对“三个课堂”应用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实现对“三个课堂”应用效果的动态监管,辅助科学决策、支撑精细管理、促进精准教学。建立“三个课堂”应用进展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与应用成效。结合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以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构建“三个课堂”应用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制定评估办法,定期开展测评并发布评估报告,促进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常态化、实时化、数据化,提升“三个课堂”应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级教育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教育部负责制定“三个课堂”应用的宏观政策和标准规范,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明确统筹“三个课堂”应用的职能部门,开展多部门协同联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和考核办法,为“三个课堂”应用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各市县和学校是应用主体,负责对“三个课堂”运行环境和应用服务等进行维护管理,保障“三个课堂”稳定运行、迭代升级和有效使用。教研、师训、电教、信息、装备等相关业务部门应从教研指导、教师培训、技术支撑、运行维护、咨询服务等方面,保障“三个课堂”的常态化应用。(二)经费保障中央财政在相关项目中加大对地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引导地方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的经费投入,制定“三个课堂”输出端学校和教师激励政策,为设备采购、购买服务、资源配置、教师培训、教学应用、考核激励等提供经费支持,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统筹考虑“三个课堂”建设经费、运维经费、应用经费和培训经费的合理比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三个课堂”建设,提供高质量的运维和支持服务。(三)安全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制度和个人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应用软件安全评估机制、数据分级保障机制、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三个课堂”网络安全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应要求“三个课堂”相关服务提供方,规范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隐患。加强对“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相关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教育部2020年3月3日

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

2019-04-12

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 教师〔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新时代高素质教师的核心素养。2013年以来,通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改进教育教学的意识和能力普遍提高,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不足,乡村教师应用能力薄弱,支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对教师信息素养提出了新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根据《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总体部署,服务国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大战略,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教育部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人5年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1.整校推进教师应用能力培训,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校长牵头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建设,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目标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教师研修计划,立足应用、靶向学习,整校推进、全员参与,建立适应学校发展需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新模式,激发教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内生动力,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缩小城乡教师应用能力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为重点,国家示范、地方为主,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开展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信息化教学示范培训,探索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提高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乡村教育现代化。 3.打造信息化教学创新团队,引领未来教育方向。遴选部分校长和骨干教师开展引领性培训,打造学校信息化教学创新团队,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主动应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跨学科教学、智能化教育等教育教学新模式,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成果助推教师教育,提升校长、教师面向未来教育发展进行教育教学创新的能力。 4.全方位升级支持服务体系,保障融合创新发展。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与分层分类培训需求,更新拓展标准体系,提高能力标准的引领性;优化培训团队建设,创新教师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指导的针对性;激励开放建设,改善资源供给,提高研修资源的适用性;变革测评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教师研修伴随式数据采集与过程性评价,提高测评助学的精准性。 二、主要措施 1.开展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培训 由校领导担任学校首席信息官(CIO),组建由校长领衔、学校相关管理人员构成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采取国家示范培训先行、各地普及推进的方式,推动面向所有学校的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专项培训。依据《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试行)》,将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订与落实作为培训主线,指导管理团队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目标,形成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数字校园、智慧学校建设,探索教育、教学、教研、管理、评价等领域的创新发展,并确定相应的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主题及教师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跟踪指导,支持管理团队落实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有效提升管理团队领导全校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创新的能力。 2.围绕学校信息化教学创新推动教师研训 按照“国家示范、省市统筹、区县负责、学校自主、全员参与”的实施路径,以学校为单位申报研修主题和培训需求,在培训团队指导下,采取校本研修、区域教研、教师选学等多种方式,将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以学科信息化教学为重点,整校推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依据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组建“骨干引领、学科联动、团队互助、整体提升”的研修共同体,围绕学科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题研修为抓手,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开展教学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推动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等,利用线上资源,结合线下研讨,打造“技术创新课堂”,提高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的能力,破解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助力学校教学创新。 3.实施创新培训平台“三区三州”对口帮扶项目 教育部遴选建设一批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培训平台,对口帮扶“三区三州”为代表的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采用与中小学校“牵手”合作的模式,根据当地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及“牵手”合作学校实际情况,帮助学校完成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创新培训模式,结合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能力起点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需求制订培训规划,分类开展帮扶,支持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打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示范校,推动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4.推进中西部地区“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 中西部省(区、市)根据省域内深度贫困地区、老少边穷岛等地区乡村学校实际需求,多层次、多学科、多方式开展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教师培训改革,加强乡村教师信息化培训精准帮扶工作。鼓励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校际合作,发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及示范校等的引领作用,通过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子”、建立“双师工作坊”等方式,利用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采取教师模仿名师网络录像,或者名师网络录像与当地教师辅导结合等模式开展教学。双方教师组成协同教研共同体,通过网络研修加强集体备课、研课交流,远程授课教师对乡村教师进行长期陪伴式培训,定向帮扶乡村教师提高专业水平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助力贫困、边远地区教学点及乡村学校开齐国家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促进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掘中小学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优秀经验,形成示范案例,建设本地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资源和示范校。整合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校外科技活动中心、企业等多方资源,组建培训团队,开展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培训。通过实施专项培训、组织多校协同的跨学科教学研修活动等方式,打造一批基于信息技术开展跨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推动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6.加强智能化教育领航名校长名师培养 有条件的地区遴选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企业等组建培训团队,重点面向学校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中小学校长和学科专业骨干教师,分别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育领导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示范培训。教育教学专家、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专家等制订研修方案,开发研修资源,将任务驱动、深度体验、行动研究等相结合,帮助参训校长、教师形成智能化教育意识,掌握智能化教育工具,提升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通过迭代开发、优化升级,不断汇聚智能化教育管理与教学优秀示范案例,完善研修课程,融入最新技术内容和应用成果,形成产、学、研、培、用一体的多方协同参与机制,打造智能化教育领航名校长、名师。 7.提升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一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科骨干教师,建强培训者队伍,打造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团队。遴选信息化教学见长的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和教师培训机构,采用专题研修、分类培训与学习共同体建设等模式,以县区为重点开展培训团队专项培训,推动培训团队开展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学科教育教学的研究,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研组织形式,提高指导学科教师信息化教学的能力,以及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培训设计、管理、评价等的能力。 8.创新信息素养培训资源建设机制 以信息化教学方法创新、精准指导学生个性化发展为重点,创新机制建设教师信息素养培训资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应用能力标准和本地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实际水平,统筹指导教师信息素养培训资源建设。面向社会汇聚教师信息素养提升的教育大资源,积极引入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支持的实物情景和实训操作等培训资源,尤其是职业教育课堂与实训室数字化教学相关资源,以及一线优秀教师参与研发的微课、慕课、直播课等视频培训课程资源。把开放教育资源创新应用与优质资源班班通项目结合起来,依托区域教育资源服务平台,通过资源使用率及用户评价等建立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9. 构建成果导向、全程监测评价体系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推进本省(区、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建立成果导向的能力评估模型,将教师研修学习、教学实践等活动纳入评估范畴,以评促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动开展以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为核心的过程化评价,收集来自区县各校教师教学、教研的常态数据,进行数据综合挖掘,切实提高精准诊断、及时干预和个性化服务教师能力提升的水平。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通过评测中心、监测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常态化监测,构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能力提升工程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完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实施国家级示范培训项目,监测评估各地组织实施工作。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和支持服务的具体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能力提升工程的统筹规划与管理,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省(区、市)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方案,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分,建立推动学校与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本省(区、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重在指导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通过本地区资源平台服务、管理平台应用等,推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2.明确主体责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电教、教科研、培训等机构资源,科学统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有效遴选学员,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打造本地骨干培训者和项目示范校,构建示范带动辐射体系。中小学校是提升教师全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关键节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制订本校信息化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围绕目标、规划切实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支持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落实全员信息化培训学分要求,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 3.落实经费保障。中央财政通过“国培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项目,支持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推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各省(区、市)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本地区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中西部省(区、市)要用好“国培计划”专项经费,重点提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地市及区县要有力保障教师全员培训,支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中小学校要统筹整合多方资源,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4.鼓励社会参与。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合作,积极研发服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的软硬件产品,参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打造智能化、数字化、实时在线、同期同步的教师培训网络平台,建立自适应、菜单式、个性化的教师培训学习体验空间,推动以信息技术为工具的教育教学创新。 5.做好监管评估。教育部加强对各省(区、市)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的监测、督导。各省(区、市)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方案报教育部备案。省、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专家评估、参训教师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监管评估及督导工作。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自我测评,对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 教育部 2019年3月20日